转换计划的内容应包括,但不限于:
1)对认证标准修订内容变化的分析识别,以及标准内容变化对机构认证活动的影响分析,如:对机构过程或文件化信息的调整需求;
2)对各类认证职能人员(见CNAS-CC01附录A)依据新版认证标准开展认证活动的能力进行必要的培训和评价;
注:基于CNAS对标准修订变化内容的研究,仅通过“材料自学+对内容了解性的书面考试”的方式不足以证明全部审核人员能够达到对新版标准一致理解和正确使用的水平;而由对新版标准进行跟踪研究并有深入理解的人员实施的、注重对新版标准的理解和应用性且不少于16学时的培训,并配合完成相应的评价可以为审核人员整体的转换评价提供信心。
3)认证机构依据新版标准开展认证活动的安排,如:机构依据新版认证标准开展认证的时间安排,对获证客户实施认证转换的工作程序等;
4)在过渡期内仍然依据旧版标准保持或颁发认证的安排及相关要求,如:原有客户依据旧版标准保持认证的安排,依据旧版标准颁发初次或再认证证书有效期设定要求等;
5)与获证客户和潜在认证客户就认证标准变更引发相关安排的信息沟通;
6)如果认证机构在新版标准发布前已经启动了认证转换的相关工作,应分析新版标准发布稿与前期标准草案的差异,识别这些差异是否对机构的转换安排产生影响,并确定是否需要对前期实施的转换工作进行必要的调整或补充;
7)考虑符合相关法规要求的安排,如:考虑与机构相关的行政审批资格、与审核人员相关的注册要求等合规性要求的安排。
[小贴士]
认证机构制定的转换计划中,应考虑各项工作的相互关系和完成时限,保证机构在具备能力并满足标准要求后开展依据新版标准的认证工作,并应确保最迟在转换截止期结束前完成旧版认证标准的转换工作。